批准征用土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是什么?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26 16:06) 点击:725 |
批准征用土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是什么? (1)除了报国务院审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区扩张占用农用地的。 (2)县和县级市所在的城镇及其他镇建设扩张占用农用地的。 (3)地、市以下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或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 3、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批准的权限: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民宅基地、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占用农用地的。 (2)农村道路、水利及其他建设可以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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