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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后如何听取意见?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26 16:04)    点击:286

征地公告后如何听取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土地管理法》规定应当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此程序为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时新设的。这里的听取意见是否属于诸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的听证或者听证会,尚需讨论。1996年《行政处罚法》已经设置了听证,当时《土地管理法》的立法者若要在这里也设置一个听证程序,其实并没有多大的立法障碍,但是立法者却用了一个听取意见。所以,这里的听取意见可以解释为仅仅是一个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民意单向的收集过程而已。不过,在相关的部门规章中,则明确它是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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