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继承纠纷案由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21 15:44) 点击:305 |
代位继承继承纠纷案由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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